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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年金 回歸全民投保人負責
 

保險年金問題喧擾多時,從勞保基金財務破產危機,延燒到對軍公教退休所得問題…爭議風波不斷擴大。為此,民進黨蔡英文、蘇貞昌等趁機主張召開國是會議,「要把我們自己從懸崖邊緣救回來」。

馬總統則在昨天邀集行政、立法、考試三院院長討論,並宣示年金制度不能垮也不會垮;行政院亦提出年金改革五面向:所得替代率合理調整、保險費率適度提高、檢討退休年齡與給付計算基準、提高基金收益、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

這個過程充滿政治與大政府,並沒有保險年金投保人的參與。當政府未來仍可利用四大基金「護盤股市」時,盈正案一定重現,投保人的權益可能會再被踐踏。其實,投保人的參與管理,才是治本之道。

現存年金問題是人口老化、就業結構改變、政府操盤的道德危險…所致。政府將保險年金等四大基金投入股市,本來就必須有操盤手道德危險的心理準備。道德危險的防範本屬法規設計中的最大挑戰,幾近不可能的任務。政府應從盈正案痛定思痛,根本性的解決保險年金的制度問題。政府不宜再利用四大基金護盤股市,拿投保人的權益作為執政團隊的化粧品。

台灣可師法美國保險年金制度,讓投保人自行負責投資年金的投資標的,在資訊透明化與訴訟的機制設計下,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權益。美國保險年金的投資,係由保險年金投保人,在政府安排提供的投資工具中,自行選擇投資方式、投資工具、投資風險。任何共同基金、投資顧問機構均可提出公開說明書,供投保人選擇。所以,保險年金投保人負所有保險投資結果的全責。政府當然不需擔心,或負責保險年金的破產問題,政府也不需作最後一道保證防線。當然,政府也無藉口再擅用四大基金護盤股市

在這個投保人自行負責的機制下,政府僅負責安排投資基金與顧問機構提供產品,供投保人選擇,機構並定期資訊透明化。職是之故,凡績效不佳、未努力實現公開說明書中的承諾,都將被投保人唾棄,甚至被法律制裁。政府只扮演安排投資工具,並建立適當法規制度之責,讓提供投資工具的機構與投保人間的責任義務,可明確定義,並可適度保護投保人的權益。這些法規,多數在目前投信投顧法中可以找到答案。

台灣政府不要因為盈正案、四大基金可能破產,而自亂陣腳,任意拋棄小型股的投資。只要保險年金的權利與義務,回歸投保人來參與和負責,政府只需建構合理的機制與法規制度,全民才不會因退休保險年金的可能破產而產生恐慌。



全文網址: 保險年金 回歸全民投保人負責 | 民意論壇 | 意見評論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X1/7515612.shtml#ixzz2CwWfraYz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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