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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除退休基金破產之道
社論/經濟日報
從勞退基金傳出即將破產之後,軍公教的退撫基金也紛紛跟進。一時之間,似乎全國的退休老人都在不久之後會失去這一筆辛苦提撥一輩子,指望養老的退休年金。比較年輕、距退休之日尚遙的下一代,更不知自己與雇主月月扣繳血汗錢,卻讓毫不相干的上一代順手掏去,輪到自己退休時已空空如也,又所為何來?

 

於是民怨沖天,軍公教勞不分年輕年長,個個憂心忡忡,還不該退休但已滿足退休條件者,急匆匆地趕緊把退休金一次領出,讓上個月提領的金額多出1.4倍。整個社會為此沸騰,終於驚動了最高當局,即刻進行跨院座談,承諾明年1月將推出一個可大可久的退休年金改革計畫,以安民心。但其揭示的方向,仍不外乎提高繳費率、降低給付額、拉長年資計算期間,以及將退休資格從85制(也就是退休時的年齡加工作年資合計滿85年),變更為90制,使同樣工作年資的退休人員,要延後5年方具備請領退休金的資格。

 

我們可以確定,不問費率提高多少、給付降低多少,不過20年,退休基金必定再度面對破產問題。何以故?這與退休年金的收付有根本的關聯。

 

其實,不論軍公教勞退撫制度,還是軍公教勞保險制度,只要涉及工作時提撥、退休時給付,其本質都相同,就是工作者按月將錢放進一個大口袋裡,年老者再從口袋中按月提領出來。不過這一進一出之間,如何進、如何出,其中就大有學問。

 

勞退與軍公教退撫制度,實質上也都是強迫儲蓄;就是公權力擔心這些工作者不能自己為老年生活預做綢繆,將薪資花用殆盡,到年老力衰時成為社會的負擔,因此,以勞保為例,乃強迫雇主按月將勞動報酬中的一部分,提撥出來,加上勞工自行提撥,以及政府負擔一定比例,共同存入勞保年金之中,退休時給付。

 

但該如何繳、如何領,有兩種方式,即所謂「確定提撥制」與「確定給付制」。前者嚴管提撥金額,存入工作者個人帳戶或共同帳戶中,退休時依其存入本金與孳息決定給付金額。後者則控制給付金額,由此倒推回去按月提撥的費率。表面上看,只要制度設計妥善,這兩者差異不大。

 

然而確定給付制設計難以妥善,才難逃破產厄運。首先,確定給付制要面對兩個問題:其一,提撥的群體與領取給付的群體必須在規模上,以及繳與領的金額上長久保持一致,繳的愈少而領得的愈多,就會破產。但現實社會中,人口老化與少子化愈演愈烈而且加速進行,因而不出20年危機就會發生。其二,由於給付與繳保費期間有數十年的時間落差,給付是眼前的問題,而保費不足難以為繼是數十年後的事情,在政客為選票只顧討好眼前選民的現實下,討價還價的結果一定是降費率而增給付,使破產危機更為嚴重而且更早到來。

 

既然確知「確定給付制」窒礙難行又終不免破產,硬要堅持此制而極力從費率、給付、年資和退休年齡上調整,是知其不可而為,終究無法根除問題。因此,唯一的選擇,就是將一切本質上屬於強迫儲蓄的退休年金,都改為確定提撥制,而且為每一保戶開一個人帳戶,存多少錢、孳息如何、餘額多少,一目瞭然,而且外人都無可覬覦。這是一勞永逸之計,既不必顧慮人口結構改變,更不需擔心這一代剝削下一代。如果進一步,師法先進國家,在公部門的有效管理之下,讓保戶自行負責其投資標的之選擇,孳息與風險個人自決,則強迫儲蓄的大部分問題都永遠根絕,更無破產之虞。

 

至於許多社會福利專家念茲在茲的社會保險、所得重分配問題,應由政府另設機制以累進的所得稅金承擔。一項政策只應也只能解決一項問題,何苦貪得無厭、自尋煩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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